不幸發生了命案,現場只剩下血漬,兇手卻逃去無踪,要知道行兇過程,警方必須尋找目擊證人,可惜,案發地點位置偏僻隱閉,週遭又沒有閉路電視,要尋找證人談何容易?所以,推理小說通常會提到探員重返兇案現場進行詳細查訪,希望透過蛛絲馬跡證據協助破案。

這些耳熟能詳的情節卻原來都可以運用於診症過程。阿輝某日在港鐵車廂無故暈倒,並昏迷不醒,一直至被送到急症室才甦醒過來。醫生替他做了很多檢查,包括照腦、照心,也找不出病因。他的昏迷毫無先兆,在原因未明前,大家都擔心再有來襲時會否引致阿輝猝死、或跌倒所致的嚴重撞傷。

其實是否真的毫無前科呢?原來阿輝一年前也有相次經歷。根據醫療紀錄,當時他十四歲兒子親睹他昏倒前一刻四肢抽搐,其他資料則不祥。我估計他大有可能是腦癇發作,腦電波無故在大腦亂竄,使四肢抽動,並當場昏迷。當然亦有很多其他可能,既然阿輝只有一次發作,觀察一下,等待下次發作才斷定為腦癇症,也是慣常做法。

想來想去,我還是想請他兒子提供一年前目擊的細節。可惜得不到他兒子的積極回應,並敷衍阿輝說甚麼也記不起了。在我再三催促下,他兒子才肯來陪診。在我仔細詢問下,問到很多事發時的細節和腦癇發作時的典型病徵,所以,他第一次昏迷是由腦癎發作所致。至於第二次昏迷,在缺乏証人的情況下, 仍然是懸案一宗。

我於是鼓勵阿輝重返「案發現場」尋找證人。最後居然被他找到出事那天當值的站長,對方更清楚指出他當時四肢僵直抽搐,面色發紫等,這無容置疑就是腦癇發作。至於腦癇發作成因,我相信是由於事發前他的工作十分緊張忙碌,弄得數晚缺乏睡眠,由此觸發腦癇發作。

這個病例說明診斷腦癇症的過程可以很曲折,遇上患者發作時昏迷不醒,事前又感受不到先兆,醫生便要靠週遭目擊者提供線索,「重組案情」,為患者「尋冤得雪」。

作者:盧文偉醫生     腦神經科專科醫生

(8/5/2014 於信報發表)